11月20日,集團紀委書記何志敏組織合約部、工程技術部及有關公司合約部分管領導及負責人召開《南昌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投標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研討會議。
會上,何書記與各部門、各子公司參會代表結合工程項目建設中招投標工作,對征求意見稿中的條款進行逐條研究討論并提出建議。建議明確招標所需的基礎材料;建議完善征求意見稿中第十一條對投標人的要求的表述,參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進行贅述;建議完善征求意見稿中第十七條對工程總承包發(fā)包模式的表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工程總承包發(fā)包模式進行贅述等。